English

依法治国的坚实脚步

1998-03-0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马兴宇 我有话说

1993年的春天,当2978名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中国改革开放关键时期踏入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时,他们的心情并不轻松。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驾护航的任务在即,12亿人民的嘱托在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春风五度。当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将把接力棒交给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时,回眸过去的5年,2978名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应该感到欣慰:5年来,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中华民族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健步前行;5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并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明显加强。

5年任期内,通过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14件,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速度和数量上创下了历届人大之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立法,是现代国家最高人民代表机构的最主要职责之一。加强立法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5年来,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自己的职责,在5次人代会、30次常委会上,共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27个,通过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114个,平均每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都在3部以上。这意味着,无论在立法速度和数量上,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创下了历届人大之最。

这些成就,应该溯源于八届人大产生之初的一份立法规划。1993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后的第一次会议上,乔石委员长就明确提出,要把立法工作放在本届人大工作的首位,要以改革精神加快立法步伐。随后,一份载有100多个立法项目的《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开始实施。5年来,正是在这份立法规划的指导下,八届全国人大改变了以往有什么草案就讨论什么草案的局面,每年都有本年度审议法律草案的安排意见,每次会议对审议哪些法律草案都有具体部署,使本届人大的立法任务得以顺利完成,也使得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其他社会生活各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这些成就的取得,也来源于中国的立法者们对自己历史使命的深刻认识与正确把握。本届人大产生之时,正是整个中国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为契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之时。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敏锐地看到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意识到本届人大要历史地承担起以法律体系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使命。因此,上任伊始,加快经济立法、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就成为本届人大的首要任务。5年来,正是基于这神圣的使命感,才有了与市场经济有关的30多件法律的及时出台,它们占到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数量的1/3;正是基于这一清醒的认识,才有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等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保险法等一系列确立市场规则、确保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的法律,才在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方面有了预算法、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才有了劳动法、农业法、节约能源法、对外贸易法等一系列加快改革开放的法律。回首5年来经济生活中的喜人变化,我们现在可以自豪地向世人宣告: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要法律已基本具备,在这一过程中,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功不可没。

与此同时,本届人大立法质量的不断提高,也受到国内外立法界、法学界的广泛瞩目和肯定。这份肯定,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程湘清研究员的观点来分析,与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时时注意掌握开放性与民主性两个原则直接有关。在刑法(修订)、刑事诉讼法(修订)、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将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生活的法律出台之时,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大量搜集国外的有关法律规定,大胆借鉴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使我国的立法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5年来,几乎每一部法律的出台,都是一次体现中国人大制度广泛民主性的过程。每一部法律在起草、送交专门委员会讨论、呈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之前和之后,都要经过众多部门、众多专家的反复讨论;每一部法律的最后通过,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使各种局部利益服从于全局利益的结果。

5年任期内,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4个,对21部法律及法律问题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的监督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职责之一。5年来,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仅明显加强,而且推动这项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运作程序。

据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5年来,围绕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34个。这些报告涉及金融、外贸、教育、廉政建设、农业、林业、民航管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诸多方面,不仅使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们了解了国家改革和各项工作的进程,而且有效地推动“一府两院”改进了工作。5年之中,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形成了每年二季度听取批准中央决算、每年三季度听取审议当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随时听取汇报等一系列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制度,人大的监督因其日益规范和有效而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日益成为阻碍中国走向法治的严重问题。早在七届全国人大期间,万里委员长就深有感触地提出,人大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这一观点受到八届全国人大领导集体的充分重视。1993年本届人大成立之初,常委会就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把执法检查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并把执法检查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自此,执法检查在本届人大受到异乎寻常的重视。5年中,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农业法、环保法、水法、森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教育法、劳动法、关于禁毒的决定等21部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进行了重点检查,有的法律还反复检查;每一部法律的执法检查都由一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由各专门委员会的部级主任和局处级干部组成高规格的检查组;每一次检查都要采取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检查与地方自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事先安排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检查方式,最后检查组还必须向常委会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

每次的执法检查不仅仅是一次影响广泛的法制教育,更显示了中国人大在社会生活中日益深入的影响力。八届人大在其5年任期内,曾连续四年检查了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这四次大规模的检查不仅使农业法的重要性广为人知,更使得这些年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农民负担加重、农业投入不足等政策性问题得到重视与解决。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于1993年发起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迄今已进行了5年,这项活动涉及到全国29个省、市、区的近万个城市、企业,吸引了中央到地方1000多家新闻单位和6000多名记者参与,不仅使环保法与环境质量的概念深入人心,也使得淮河污染、小秦岭金矿乱采滥挖等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5年辛苦不寻常。当1998年的春风再次染绿北方的柳梢时,新当选的2979名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也将踏入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这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将党的十五大所确定的“在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进一步变成现实的重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而道远。回首八届全国人大以来辉煌的5年,我们有理由相信:新一届人大必将不负使命,中国依法治国的步伐将越走越坚实!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